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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 知

作者: 时间:2016-06-23 点击数:

2016届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须知:

我系2016届已与用人单位(针对没有档案管理权限的企业,诸如私营企业、民营企业以及不接受人事及户籍档案的国企、外资企业等)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,需办理人事代理,可提交个人申请书至我系502办公室就业负责人处,由学校统一为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手续。申请提交时间截止2016年6月24日上午11点之前。望同学们相互转告,按时办理。特此告知。

附人事代理服务内容:

(1)毕业生档案托管;

(2)集体户口挂靠;

(3)代办社会保险;

(4)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;

(5)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相关证明,如公务员考试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、考研(博)政审等;

(6)出具户籍证明;

(7)初(中)级职称评定;

(8)人事代理费用及人事档案托管费免收。

如果高校毕业生不及时办理人事代理,不托管档案,会影响到个人以后的求职、职称评审、晋升、工龄计算、政审、转正定级、职称申报以及办理各种社会保险等方面。

建筑经济管理系

2016-6-23